川普的暴怒:美国历史就是一部三百年关税史

姜晓菲 明照资本 昨天

美国总统特朗普8月30日发言称,中美两国的贸易团队在继续保持沟通,并将于9月举行会谈。但是定于9月1日开始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日期不会被推迟。特朗普对记者表示美国将赢得这场战斗。他说:“我们正在同中国沟通,已经安排好会议,双方在电话沟通。我觉得,9月的会谈会继续进行,会谈尚未被取消。”但白宫暂时未宣布9月会谈的具体日期。


图1:特朗普于8月30日在白宫南草坪对记者发言

美国从9月1日将对另外1250亿美元中国商品包括平板电视,鞋类等加征15%的关税。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8月30日称,对于在运输途中的货物,没有关税的宽限期。


世界两个最大经济体之间针锋相对的关税战危及着全球经济发展。中美贸易争端何时结束,以什么方式结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扰乱了全球市场。今天,我们来回顾历史,美国在特朗普政府期间的关税情况以及追溯美国关税发展至今的迭代。

特朗普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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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特朗普对太阳能电池板和洗衣机征收30%至50%的关税。2018年3月,他对大多数国家的钢铁(25%)和铝(10%)征收关税。2018年6月1日,这扩展到欧盟,加拿大和墨西哥。在不同的举措中,特朗普政府已经制定并升级了从中国进口的商品的关税,导致了贸易战。

 

图2:关税上涨对于美国进口太阳能电池板的影响

关税激怒了对美国出口的贸易伙伴,继而对美国商品实施报复性关税。2018年6月,印度对价值2.4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加拿大在2018年7月1日实施了相应的报复性关税。

 

在2018年7月,特朗普政府宣布将使用大萧条时期的项目-商品信贷公司(CCC)向农民支付高达120亿美元的资金。由于贸易战和欧盟及其他国家的报复性关税,这项政府援助计划旨在弥补农民在海外销售的不足。

 

在贸易战期间,北美的关税谈判相对亚洲更为成功,美国于2019年5月20日取消对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钢铁和铝关税。然而,5月30日,特朗普单方面宣布,他打算从6月10日开始对墨西哥的所有进口产品征收5%的关税,关税在7月 1日增加到10%,每月增加5%。连续三个月,“直到非法移民通过墨西哥进入美国的情况得到改善”。这意味着,美国将非法移民作为美墨关税谈判的条件。然而在6月7日,特朗普再次宣布取消对墨西哥商品征税。

 

那么,特朗福如此反复与折腾的依据在哪里?

 

《宪法》第1条第8款:“国会有权下放和征收税款,关税,税款和税款。” 而从美国1917年开始,国会一再将关税的权力转移给总统。随着1917年的“与敌人交易法”,总统可以在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时征收任何关税。受影响的贸易不一定与正在进行的战争有关。1974年的《贸易法案》规定:如果进口对国家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允许总统在150天内征收15%的关税。150天后,除非国会延长,否则关税到期。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将权力更多地转移到了白宫。

 

特朗普政府声称,它赋予总统在任何形式的国家紧急状态期间无限制地提高关税的权力。但是有法律学者提出异议,因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根本没有提到关税,也没有向总统转让关税。

美国关税发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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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关税政策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789年至1933年期间实行的具有贸易保护性质的高关税政策。第二阶段从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实施后至1973年,美国通过签订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走上了自由贸易主义性质的低关税政策之路。第三阶段从1974年开始,美国自由贸易转向“公平贸易”,实际上是新贸易保护主义回潮,通过诉诸非关税壁垒,以达到促进贸易、保护国内经济的目的。这一阶段,关税走向了历史的新低阶段。


图3:美国关税走势图

建国最初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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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76年建国时,根据第一部宪法,联邦政府没有征收关税的权利,这导致国家财政匮乏,只能靠举债度日。邦联内部各州各行其是,在贸易和关税问题上,各州都有自己的标准,甚至各州之间互设壁垒,严重影响了国家统一市场的形成和经济的发展,同时给外部商品可乘之机,例如,英国大肆向美国倾销商品,将政治殖民变成了经济殖民。


贸易保护主义指导下的
高关税政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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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这种危机,1787年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会议形成了一部全新的宪法,即《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并在1789年获得三分之二的州表决通过。该宪法赋予了国会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他赋税的权利。从此,国会获得了之前属于各州的贸易和关税管辖权,为扫除各州之间的贸易障碍、发展统一的国内市场奠定了基础。在此之后的1789年7月4日,美国颁布了第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关税法案,开始了有迹可循的利用关税服务国家经济的时代。


从1789年到1933年,这一阶段又可以分成三个小的时间段:1789年-1815年,高关税政策的萌芽形成期;1816年-1860年,高关税政策的争论摇摆期;1861年-1933年,高关税政策的确立发展期。


1. 高关税政策萌芽形成期:1789年-1815年


根据1789年《关税法》,美国当时征收关税的主要目的是为联邦政府提供财政收入,并同时鼓励和保护本国制造业。但是,当时关税率相当低,不足8.5%的平均关税率对外国(主要是英国)工业品的流入并不构成有效的阻碍,关税主要扮演的是财政功能


图4:美国高关税发展第一阶段

1791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发表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系统阐述了利用关税“保护幼稚产业”(Protection to Young Industries)的思想。汉密尔顿主张实行高关税政策以大力发展处于劣势的工业制造业。然而,当时美国大部分精英人士的思想还偏重农业立国,认为美国应通过向欧洲出口农产品和初级原材料来换取廉价的工业制成品,因而主张实行低关税政策。最终汉密尔顿的报告在国会没有通过。


一直到1806年6月美舰“切萨比克号”遭英国海军袭击的事件,使时任美国总统-杰弗逊在发展民族工业制造业方面的思想发生了转变。此事件触发国会在1807年通过了《禁运法案》。当时,美国领导层认为英国的工商业发展必然需要依赖美国的原材料和粮食,所以《禁运法案》的实施必将给英国以沉重的打击,从而迫使英国放弃对美国的敌对政策。但事与愿违,禁运非但没有对英国造成影响,却对美国的经济造成了致命的打击。然而,意外的是禁运期间美国的制造业由于没有外部竞争并得到了来自对外贸易和航运业的资金支持而得到发展。鉴于此,杰弗逊逐渐意识到美国经济的脆弱和发展民族制造业对于民族独立和国家强盛的重要作用。杰弗逊经济思想的转变为下一步关税政策的转向奠定了基础。


在詹姆斯·麦迪逊上台执政后,美英矛盾不断加深,第二次美英战争在1812年爆发。战争期间陆续出台的四个贸易法案使得美英之间的商品交流中断,同时美国所有进口商品的关税增加了一倍。这样关税增加财政收入的职能客观上转变成了保护幼稚工业的职能。美国高关税保护贸易主义思想初步形成。


2.高关税政策争论摇摆期:1816年-1860年


美国就关税政策的争论在1816年至1860年间形成了南北两派。南方传统种植园农业经济主张发展自由贸易,实行低关税政策,便于农产品的出口;北方工业制造业经济主张贸易保护主义,实行高关税政策,鼓励和发展仍然处于弱势的民族工业。在双方的争论博弈中,短短40余年美国就出台了七部关税法案。关税政策摇摆变动,关税税率忽高忽低。以1833年为界,前期连续出台了三部提高关税的法案,后期四部法案对关税既有提高也有降低。


1816年出台的《关税法案》秉承了汉密尔顿《关于制造业的报告》的思想主张。将进口商品分成三类,分别征收不同税率的关税。第一类是美国国内有足够供应的工业产品,征收高关税来保护国内此类产品的制造业,以免受外国商品的冲击;第二类是美国国内只能部分供应的产品,征收相对较低的进口关税;第三类是美国不能生产的产品,只征收更低的财政性关税。然而刚刚经过第二次美英战争的英国,不甘心放弃美国市场,开始以低价向美国倾销商品,使得这部《关税法案》的保护作用收效甚微。


1818年美国第五任总统詹姆斯·门罗在国会咨文中提出,“关税尤其应该为襁褓中的制造业和与国家独立密切相关的行业提供保护”。纵然此言一出立即引起许多争论。但是在1824年美国国会终于通过了新的关税法,大幅提高了钢铁、铅、羊毛、大麻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然而紧接着,英国降低进口羊毛的关税,毛纺织品的成品成本大幅度降低,销往美国的毛纺织品相较美国本国产品仍然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对美国的毛纺织工业造成了很大冲击。


在以毛纺织工业为代表的各利益集团压力之下,美国于1828年通过了内战前税率最高的一部关税法案。由于该法案损害了南部奴隶主集团的利益,被他们称为“厌恶关税法”(Tariff of Abomination)。在南方的竭力反对之下,国会于1830年和1832年两次降低关税税率,使之大致降到1824年的水平。但南部各州仍然持反对立场,僵持中南卡罗莱纳州废除了1828年和1832年关税法案并扬言要退出联邦。在亨利·克莱的调解下,国会于1833年通过了一个关税妥协法案。规定从1834年至1842年逐步降低关税,直至将所有关税降到20%。该法案的出台暂时平息了南北双方就关税的争论。


1837年经济危机袭来,政府财政逐渐吃紧,国内经济陷入困难。在此背景下辉格党人于1842年推出了新的关税法案,再次提高了关税税率。经济危机过后,南方民主党人于1846年推出了《沃克关税法案》(Walker Tariff Act),关税税率重又降低。在此期间,西部各州纷纷加入联邦,增加了美国的进出口总量和政府财政收入,加利福尼亚州发现了金矿,欧洲各国局势动荡以及爱尔兰发生大饥荒,美国的农产品出口量大增,使得美国经济出现了繁荣的景象。于是在1857年,国会又通过了一部新的关税法案,进一步降低了关税。该法案规定的税率一直持续到1861年南北战争的爆发。


3.高关税政策确立发展期:1861年-1933年


1861年美国南北双方爆发内战,战争期间,联邦政府急需筹措战时经费,国会不断提高美国关税。高关税不仅给联邦政府带来巨额收入,客观上也保护了美国的弱势工业,促进了工业发展。战后美国共和党长期执政,使得战时的高关税政策保留下来,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莫里尔关税法》(Morrill Tariff Act)是这一阶段的第一部关税法案。虽然《莫里尔关税法》比1846年关税法的税率高,但战时急剧增长的军费需求,使得联邦财政仍然不堪重负。随后关税不断提高,1864年通过了新的关税法,根据该法案,几乎所有外国进口商品都必须缴纳关税,平均关税税率达到了49%。战后高关税的继续存在,受到了质疑,但由于共和党人控制了国会和总统职位,才使美国战时的高关税政策得以延续。


民主党在1884年、1886年、1888年分别提出降税议案,但都没有通过。共和党人-威廉·麦金莱担任财税委员会期间,在1890年推出了《麦金莱关税法》(Mckingley Tariff Act)并获得通过。该法案大幅提高了工业产品的关税,尤其是羊毛、毛纺织品和棉纺织品,加大了对相应工业的保护力度。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附加了一个“互惠”原则的条款。但此种“互惠”原则不是降低贸易壁垒的战略,而只是贸易报复的手段。因为当其他国家对美国产品征收“不公平”关税时,该法案授权美国总统可以向此国家征收报复性关税。


《麦金莱关税法》的出台对于当时工业产值已经超过英国并逐渐成为世界头号资本主义工业强国的美国来说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仅保护了美国国内已经存在但尚处于弱势中的幼稚工业,还通过高关税政策催生了国内原本没有的产业,并且将贸易保护的思想发展到保护成熟工业上,这就促进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和发展。同时该法案第一次应用“互惠”原则,将贸易保护扩展到国外,为美国商品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法律基础。


1896年共和党人威廉·麦金莱入主白宫,很快于1897年出台了《丁利关税法》(Dingley Tariff Act),《丁利关税法》是19世纪美国最后一部关税法,该法案的出台标志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达到历史顶点。


19世纪末的高关税贸易保护政策客观上加剧了美国托拉斯垄断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1909年国会通过了《佩恩—埃尔德里奇关税法》(Payne-Aldrich Tariff Act),将关税税率大幅降低,但该法案没有触动高关税贸易保护主义体系。被普遍认为是自由贸易先声的1913年《安德伍德关税法》(Underwood Tariff Act),将美国的关税降低到内战以来最低点,平均税率27%。但实际上该法案仍然是以贸易保护主义为原则的,因为新税法主要减免了美国当时在世界上占领先地位的产品,其他一些产品如化学药品的关税还有所提高。法案提出以“竞争性”关税政策促进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竞争,以利于降低国内商品物价,降低垄断。


随后第一次世界大战于1914年爆发,严重影响了新税法的实施。战争结束后欧洲各国财政困难,纷纷诉诸高关税政策,美国只能以高关税政策应对。1922年出台了《福特尼—麦坎伯关税法》(Fordney-McCumber Tariff Act),高关税贸易保护主义重新得势。


图5: 《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出台后,民众游行

之后,连续三任共和党政府延续了高关税政策,并于1930年通过了臭名昭著的《斯慕特—霍利关税法》(Smoot-Hawley Tariff Act)。在当时世界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这部法案招致其他国家的疯狂报复,不但没有扭转经济衰退的困局,反而加剧了大萧条的严重程度,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陷入了崩溃的边缘。决策者逐渐认识到,在保护国内经济上,高关税政策第一次失效了,惨痛的代价呼吁政策的彻底转变。


美国的高关税政策持续了近150年的历史,在这150年中,美国从一个积贫积弱的殖民地依附经济体一跃成为雄踞世界之巅的垄断资本主义经济体,经济地位的转变使得高关税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不再适应其发展,美国必须做出改变。历史将重任交给了富兰克林·罗斯福。

自由贸易主义指导下的协定关税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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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民主党人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美国第32任总统,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在这一时期,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经济政策的重要部分,对外贸易政策也开始发生转变。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The Reciprocal Agreements Act of 1934)的出台开启了美国低关税自由贸易之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分界线,美国的低关税时期可分为双边协定关税时期和多边协定关税时期。战前美国主要通过签订双边贸易协定达到降低关税促进贸易的目的,战后美国则大力提倡多边协定将自由贸易推进到更高层次。


1. 双边协定关税时期:1934年-1945年


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出台。该法案的一大特点,即“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法案规定美国与任何一国政府或机构签订贸易协议所达成的优惠待遇均自动适用于所有与美国签订贸易协议的其他国家,与此同时,其他国家之间达成的贸易优惠待遇也直接适用于美国。根据这一原则,一个国家一旦与美国签订贸易协议,就会被迫卷入以美国为核心的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体系。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为美国的出口导向型企业打开了国际市场,使其形成了推动美国自由贸易立法的利益集团,为了满足该利益集团的诉求,美国低关税自由贸易政策向纵深发展。


截至1945年,美国与27个国家签订了32个互惠贸易协定,降低了64%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使得美国关税税率在1930年水平上降低了40%。


2. 多边协定关税时期:1946年-1973年


在1947年筹备国际贸易组织的过程中,23个成员国于日内瓦讨论并形成了一个多边关税减让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从而开启了战后国际关税互动的机制。美国大力推行这一协定,将关税与其他限制降至最低,并在所有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实行贸易自由化。

 

图6:美国工业锈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工业与劳动力市场逐渐繁荣起来,但1970年代以后,进入艰难时期。来自世界各地的低成本生产商,使美国首次面对激烈竞争。美国 “工业锈带”地区的许多企业衰退,甚至倒闭——尤其是钢铁、电视机、鞋、玩具、纺织品和服装的制造企业。到1971年面对国内经济困难、国际收支恶化、美元危机等问题,美国总统尼克松提出了“新经济计划”。该计划规定对进口物品一律增收10%的附加关税。美国实行了30多年的低关税自由贸易政策受到威胁。

新贸易保护主义下的非关税壁垒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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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贸易保护主义和美国1934年以前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区别在于,旧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通过关税壁垒也即高关税来实现对本国经济的保护,而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总体关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通过设立非关税壁垒来实现对本国经济的保护。


图7:20世纪以来重大关税及贸易事件

为了增加对国内产业的保护,1974年《贸易改革法》在许多方面对之前的相关法案做了重大修改。比如在1962年《贸易扩大法》第252条款基础上设立了第301条款,根据该条款美国总统有权对其他国家针对美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实施报复。由于在实施过程中美国单方面认定贸易公平与否,使得该条款有很浓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20世纪80年代在里根经济学的刺激下,美国经济出现复苏并逐渐走出衰退。但财政赤字持续走高,贸易逆差不断扩大,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恶化,进一步刺激了贸易保护主义。1984年美国国会出台了《贸易与关税法》(Trade and Tariff Act of 1984),授予了美国贸易代表主动行使301条款的权力。1988年出台了《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增补了1974年《贸易改革法》的301条款,设立超级301条款和特别301条款。这些条款的设立,使得美国经常挥舞贸易的大棒,威胁和报复其他国家,采取单边行动,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进入80年代以后,美国开始重新关注双边贸易协定,以期抗衡欧共体等区域经济共同体,如1988年签署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在此协定基础上于90年代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并于2018年推出升级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即“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纠纷不断。自1994年4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TO)成立以来,美国和其他贸易国家越来越多地利用WTO来解决贸易争端。但美国贸易单边主义倾向不减,多次绕开WTO框架,以国内贸易法来解决贸易争端。更有甚者,美国要求其他国家按照美国的国内法律行事,否则就实施制裁。如1996年出台了《赫尔姆斯—伯顿法》(The Helms Burton Act),对与古巴有贸易关系的外国公司进行制裁,赤裸裸地展现了美国单边主义的贸易政策和干涉别国内政的野蛮行径。


21世纪的到来并没有改变美国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道路。2001年“9·11”事件的爆发,小布什政府祭起反恐的大旗,将贸易与民主、自由、人权捆绑在一起,借贸易来推行政治主张,干预别国内政。如对伊斯兰国家及其产品采取歧视性政策,减少了贸易交往和投资活动,引起伊斯兰国家的强烈不满。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为了摆脱危机,各国本应该加强贸易合作,促使国际经济早日复苏,然而虽然奥巴马执政后,声称不会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但实际上迫于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美国在贸易保护主义道路上越走越远。来自民主党的奥巴马,对新兴经济体国家向美国出口的产品设置绿色壁垒。利用技术上的压倒优势,排斥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达到保护国内同类行业、保障就业、促进制造业回流等目的。


2016年共和党非建制派唐纳德·特朗普强势入主白宫,美国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美国贸易政策全面转向保守,打着“美国优先”、“公平贸易”的旗号,对被认为有损于美国国家利益的任何国家进行贸易报复,许多盟国亦不能幸免。详情请参见本文第一部分特朗普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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