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号,对于美国是一个充满了血腥的周末。美墨边境城市El Paso(美国最大的墨西哥人口聚集地),一名白人男子在当地沃尔玛超市用一把AK-47疯狂扫射,22人死亡,24人受伤,超市门口尸横遍野。可谁曾想,仅仅13个小时之后,在俄亥俄州Dayton,一名跨性别男性持223雷姆在酒吧门口射击,造成9人死亡,17人受伤,甚至连自己的妹妹都没有放过。
图1:美国因枪击事件死亡人数分布图
截至2019年11月17日,美国因枪击死亡人数达到了34365人,其中凶杀、谋杀和意外造成的人数为13179。集体射击事件369起,大规模枪击事件为28起。因防御用途使用发生的枪击事件为1305起。
美国对于禁枪的讨论,从未停止过,这一问题也从未解决过。民主党人谴责枪支管制无所作为,他们指责国家步枪协会和枪支游说团体。共和党人反驳说,枪支法不是问题,精神疾病才会导致枪支暴力。抛开军火商和政府的博弈,下文我们将从美国社会情况出发来讨论。即
最高法院判例认为警察对个人无保护义务;
自卫权下放到个人;
法律不能回溯;
保护私有产权-枪械恰好是私有财产;
警力财政不统一,需要警察的地区恰恰财政不够。
其实,最常见的控枪论点就在于个人持枪的不确定性。因为,任何一个人在刺激下都有失控的可能,而全民拥枪使得这种失控的后果不可预见性增加。因此,很多控枪/禁枪观点的拥有者认为应该对枪支进行严格管制,将失控范围减少到少数经过训练的执法者手中,这样才能使得随机性大规模枪击概率降低同时 使得武力仍能够保护大多数人。
但我们要了解一件事情,就是美国警察权责的界定范围。即美国警察权力和警察责任的相对应关系。以我们的思维,是万万想不通美国警察有第一时间基于他自身判断剥夺你生命的权力,却没有在你生命受到威胁时对你进行任何保护的义务。即他们的权利远大于其义务。
美国的案例法系中约定,一个案子的法理解释在未被推翻前就一直生效,而最高法院的对于美国警察的权责的定义是靠一系列案例来维持的,因此几乎没有被推翻的可能性。由于最高法院的这一界定,导致了美国各州的自卫权下放和公民持枪权的极大增加。这一系列案件中两个著名的案件为:1981年沃伦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和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通过这两个案件,最高法院明确表示美国警察对任何公民不具备直接保护责任。
其实,在1980年代,美国对个人在公共场合的持枪(right of carry) 是十分忌讳的。上到立法者,下到平民都认为持枪保护公民是警察的责任。因此那个时期美国绝大多数州都是立法禁止个人在公共场合公开或隐蔽持枪,或者对于持枪有很多限制。在1980年左右只有四个州是允许公民在公共场合持枪的。
1975年3月16日,一个周日的清晨,两名年轻的女性 Carolyn Warren和Joan Taliaferro租下了华盛顿特区西北角的一个公寓三楼的房间并分担房租。在他们楼下是Miriam Douglas 和她四岁的女儿。在大家都在熟睡的时候,二楼的公寓门突然被两名壮汉踹开,这两名壮汉冲入了二楼公寓,并当着小孩的面轮奸了她的母亲。
睡觉中的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 听到楼下Douglas 女士尖叫声后立即拨打了美国报警电话911,并向调度员报案她们的公寓在被强行入侵中。并请求警方立即提供援助。警方调度员告诉她保持安静,让她放心,警方将及时调度警力进行支援。
06:23华盛顿警察局总部接到调度员通知有人在强行侵入,但是不知何原因调度员给了巡警2级优先权(code 2), 而根据华盛顿警察条例,任何同类型犯罪都是1级优先(code 1)即警力应该马上支援。即使如此,四辆警车仍然响应了这一通报,其中三辆赶到拉蒙特街,一辆去调查可能的嫌疑人。
与此同时,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从窗户爬上屋顶等待警察的到来。在那里,他们亲眼看到一名警察开车路经他们的房子,但根本没有停下来,他甚至没有头伸出来看看房子的前后就走了。第二个警察来了,敲了敲公寓的门,在没听到任何回复后也直接离开了。06:33分,他们在到达五分钟后没有做任何确认房子内部的安全措施就都走了。
于是Carolyn Warren和Joan Taliaferro爬回自己的房间,她们再次听到Douglas女士的持续尖叫声。于是她们再次打了911,并告诉值班警官她们认为入侵者已进入了公寓,并要求立即提供援助。再一次,一名警察向他们保证援助已经在路上。这个电话在06:42进行了记录 但处理结果竟然是 “随便查查”。这次没有任何的警员出警或者分配任务。
由于相信了警员的话,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下楼来帮助Douglas女士以协助警方。结果被两名犯罪分子发现了他们的存在。两名犯罪分子持刀劫持了所有三名女性到了Kent的公寓,然在14小时内对其进行轮奸,抢劫和殴打。一系列机缘巧合下,三名妇女侥幸得以逃命,随后向哥伦比亚警方提起诉讼,内容包括:1. 06:23报案的处理不当,2. 巡警未能遵循标准调查程序。3. 06:42的报警的彻底无视。
但是联邦下级法庭宣布此案流案,不予受理,他们的解释是: 警方对于大众的责任是广义的,并不存在警方对某一公民的特殊关系,在这一层面中,警察没有任何具体法律义务的存在。三名女性不服,上诉到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庭。在经过上诉法庭7名法官讨论后,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在1981年以4-3的票数的肯定了下级法庭的判决。同年,最高法院对本案上诉不予受理(代表了最高法院的态度)。
由于哥伦比亚上诉法庭是联邦高级法庭,其案例宣判覆盖全美国。本案震动全美。从此美国案例法开创了警方与普通公民之间不存在任何具体的法律义务的先例。
自此以后,全美各州立法机构开始全面下放公民自卫权。无论是民主党的蓝州还是共和党的红州,自卫权和公开持枪权开始全面放开。就地自卫城堡法案开始全面取代强制撤退而公民的隐蔽/公开持枪也纷纷放开。截止2000年,公共场所持枪的情况变成了这样:
图2:2000年,美国可于公共场所持枪的情况
图中红色的是完全不允许公民公开场合隐蔽/公开持枪,黄色是可能允许但需要由执法机构选择性批准,蓝色是一旦通过考试,那么就可以获得许可,绿色是完全不限制,无需任何证件可以公开/隐蔽持枪。
在2000年,禁枪和控枪州是19个,开放个人公开/隐蔽持枪州31个,完全无限制州仍然只有1个。
虽然一直在节节败退,控枪人士仍然有希望,因为最高法院对1981案例只是不予受理的表态,而一旦表态,则仍然可以推翻下级法院判决。那么他们仍然有翻盘的可能。然而,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给了他们致命的一击。
科罗拉多州石城镇居民Jessica Lenahan-Gonzales和他丈夫Simon在1999年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她丈夫一直在非法跟踪和试图控制她,为了保护自身安全,Jessica 向法庭于1999年6月4日申请了禁止令。法庭禁止令中明确表示,他在合法探视以外必须离Jessica和她四个孩子(其中儿子 Jesse不是Simon亲生孩子,而三名女儿Rebecca, Katherine, 和Leslie是)100码以外(大概91米)。6月22下午5点15分,Simon突然闯入并劫持了三个女儿。于是Jessica 在当日晚7:30分,8:30分,10:10分,和23日凌晨12:15分屡次报警,并亲自在23日凌晨12:40分到了警局报警。但是由于她原来曾经很善良的允许Simon在不同时间探视过孩子,警察无动于衷。凌晨3:20分,Simon出现在石城镇警局门口,携带了枪支来追杀Jessica并主动向警察开火。在交火中他寡不敌众的被警察乱枪打死,在他的车里发现了他三名女儿的尸体。根据法医检查,他恰恰是在进入警局之前杀死的她们。
悲痛欲绝的Jessica Lenahan-Gonzales 将石城镇警方与和她交谈过的三名警官告上法庭,她认为 警方“未能适当地执行对限制令侵权投诉作出回应。” 但是地区法院在讨论后根据1981年案件先例提出了此案流案(不予起诉)的动议并获得了批准。愤怒的Jessica随即上诉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第十巡回法庭。该法院的一个小组在讨论后驳回了Jessica的实体性正当程序要求,同时确认三名警官有职业豁免权,因此不能被起诉。但巡回法院认为在此过程中石城镇警方对禁止令执行有程序性不正当; 因此Jessica可以部分胜诉。此决定在巡回法院全体法官复审后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因此石城镇警方对三名女孩子的死有责任。石城镇警方不服,反向上诉到最高法院。
2005年6月27日,最高法院以8比1的悬殊比分推翻了第十巡回法院的判决,并恢复了地区法院的判决。由法官安东宁. 斯卡利亚大法官为首的多数意见认为,根据科罗拉多州法律来看,禁止令执行是没有警方强制性的。就是说禁止令是个法律命令,其意义在于如果侵犯后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里的惩罚基础在于对法律的破坏而不是对个人的伤害。警方没有在这个禁止令被破坏途中进行干预的义务,但是有在这个破坏后把对方绳之以法的义务。由于jesscia和警方在发现Simon杀死女孩尸体前都不能确定这个禁止令的破坏程度。所以警察没有任何责任去管可能产生的伤害。而当事者Simon已死,所以这个追责已经可以停止。
通过这一案例,美国最高法院最终确认了“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务时不对任何一名公民有任何公共责任规定下的具体责任这一原则。
换句话说,警察在执行任务中如果认为公民是威胁,其拥有第一时间内根据自身判断剥夺生命的权力,但同时他拥有不对任何公民受到侵害时具体保护的豁免。警察的职业叫做执法即保证破坏法律后的追诉责任,但是对具体的侵害则没有任何保护的义务。
在05年最高法院案例之后,禁枪/控枪群体彻底失败。
图3:2016年,美国可持枪的情况
随着2013年最后一个完全禁止公民公开/隐蔽持枪州—伊利诺伊的彻底沦陷,美国不再有任何一州禁止公民公开/隐蔽持枪进行自卫。截止2016年,美国对枪支完全不限制的州有10个,资质合格后可以持枪州有32个,限枪州8个,禁枪州为0。美国拥枪派 Vs 禁枪派 42:8 比起1986年的9:41来实现了完全的逆转。
图4:美国可于公共场所持枪的情况
其中30个州是无任何限制的公开持枪州(图绿色) 15个州(土色)允许公民考证以后公开携带。不允许公开携带州有5个(但允许考证后隐蔽携带)。
所以,在这个警察对公民没有防卫义务且自卫权下方的国家,当你受到侵害的时候,是应该等待警察,还是拥有一把枪来防卫呢?所以说,美国怎么禁枪呢?
现行民主党关于禁枪的论调一直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只许州官放火式的假禁枪。例如,只追究即禁枪法案颁布日之后的枪支,对以前枪支既往不咎。或许,我们会疑惑,如果真要禁枪,为什么不严格宣布回收政策,过期出动军队,挨家挨户搜,搜到者严处,严守边境,打击贩毒枪支相连之犯罪。为什么美国的禁枪一直只是动动嘴皮子?
这要回归到美国的宪法上,美国宪法在保证公民的持枪权利的同时,也保证了他们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美国枪支的现状是民间的3亿多枪械是私人财产,这意味着根据宪法,即使禁枪也无法收缴现有枪支,否则是违宪。没有一个总统敢踩这个红线,只能时常打打擦边球。
再说回来,为什么不能触动军队力量进行收缴。原因很简单,美国政府无权发动这种级别的收缴。咱们国人毕竟深受传统东亚文化影响,总是无法理解美国的分权制度。中国是看官阶;美国是看职权,你级别再高,法律规定这事不归你管,你也无权插手。
地方自治
美国地广人稀,警力覆盖不便。不同于中国的中央集权制度,美国联邦一州一地方三级都有一定的权力。是相当分散的地方自治机构,这点从警力也能看出,联邦调查局负责重大凶杀等刑事案件,州警基本在州高速及附近维持秩序,以及承担保护环境,动物等职责警力维护。而对偷窃等事件,则是由地方警察来负责的,这三个警力系统不在一个财政收入体系。而是各自税款负责各自层面。这就造成了人口密集且富有地区警力充分,可以有效打击犯罪,人们拥枪意愿不高。自然更严格的枪支管制容易出现。
事实上,不管是网购还是枪店,今天在美国富裕的东西海岸买枪都不是很容易的事。所以,现实情况也不像美国某些媒体和中国大部分媒体所说的买枪就和买菜一样,但是我们也要承认,美国应该是世界上枪支买卖最为容易的国家之一了。
地广人稀,警力不足
我们要知道美国的人口只有中国的1/4,可用面积却是中国的近一倍。这就注定了美国在单位面积的人口比中国稀疏的多。而警力单位这一需要人口密度+税务财政来负担的事物,就注定了它在美国的先天不足。
2018年数据显示,美国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城市只有10个,所以说美国的警力面对的是一个多么分散的人口。这种地广人稀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区域内单位人口能负担的警力非常少。二是警察出警时间非常长。这两种因素经常有综合性负面效应。
图5:美国人口密度
上图为美国人口密度,单位平方英里(大概2.6平方公里)。看图不难发现,美国有多少个郡县每平方英里不足10人?又有多少平方英里才有250人以上?可以说,美国的绝大部分地区的人口密度还不如新疆和内蒙。在这些地方,指望经常维持全部的秩序,警察内心应该也是十分拒绝的。
那么问题来了,在遇到暴力袭击的时候,你是会选择等待遥遥无期的警察还是拥有一把能够自卫的枪。
上面说到了美国警力的现状,那么当自卫提上日程后,我们就要看看枪支对自卫的重要性。
只要法律允许守法公民持枪,并且民间有很多守法公民持枪,这个威慑力就是巨大的。监狱里的很多罪犯都说过:如果知道潜在的受害人可能有枪,他们就常常会打消犯罪的念头。因为枪支的普及,对罪犯的入室抢劫也造成了一定的威慑作用。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解释。
在1981年,伊利诺伊州莫顿格罗夫(Morton Grove),成为美国第一个通过了禁止拥有手枪的法律的城镇。只有警察和现役军人履行公务时才能有手枪。作为对此法律的响应,乔治亚州的肯尼索镇在1982年3月通过了自己的拥枪法律。肯尼索的法律和莫顿格罗夫的法律几乎完全相反。肯尼索不但不禁止居民拥有手枪,反而规定每个家庭保持至少一支枪械及弹药 ——只有那些其宗教或哲学反对持有或使用武器的居民可以不遵守此法律。换句话说,拥有枪支是强制性的。
禁枪令颁布后,莫顿格罗夫原来相对较低的犯罪率立即上升了超过15%(比周边地区高12%)。肯尼索则经历了一个不同的过程。在1982年,肯尼索颁布每家拥枪法令以来,犯罪率比上年同期降低了74%。然后犯罪率在1982到1983年间又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下降了45%。
如果你是一个坏人,和同伙想出门去搞点儿钱,出门左拐是完全禁了枪的伊利诺伊州的莫顿格罗夫,出门右拐是每家必须有枪的乔治亚州的肯尼索。罪犯会去哪里呢?不用问,绝大部分脑子没坏罪犯会去无枪区。
那么威慑效果怎么样呢?根据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犯罪学家1994年的研究,每年美国大约有250万人次守法公民用枪吓退或击退罪犯。当然枪支也带来了相当大的副作用:走火每年杀死六百人左右。枪支第二个副作用:一个正常人可能在买枪后发疯,杀死多人。比如桑迪胡克惨案(死26人),电影院屠杀,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案(死33人)等等。
美国1980年前基本的户外持枪是让渡给政府的,没人想去折腾户外持枪自卫。结果一个联邦案例说警察不对老百姓有义务,瞬间触动了老百姓自身安危考虑,于是在区区30多年内就养成了拥枪自卫习惯、通过地方立法搞定了全国全部的50个州允许户外持枪。同时最高法院从法理上确定了拥枪自卫是宪法权力。
美国谋杀用枪支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黑枪,而美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极差的情况-驰禁。就是说部分地区严禁持枪,但是无法控制周边地区以及黑枪市场。
芝加哥就是好例子,芝加哥是全美禁枪最严格城市之一。但是却是全美国枪击案最高发地区。仅2016年一年,芝加哥枪击死亡752人,受伤3000人以上。
图6:芝加哥地区的谋杀率分布
红色的区域谋杀率达到35起以上/10万人,中国平均在2-5左右。另外,为什么芝加哥地区的犯罪率差别如此之大?居民的合法枪支被禁,却无法阻止黑枪从周边拥枪州涌入。然后富人搬去了好的社区,高税收带来了强大的警力。穷人为了生存只能加入帮派,进一步刺激了恶性循环。此外,如前文所说,美国的联邦、州、地区财政是各自独立结算的,甚至同一个市的不同区的警力都是由本地地税支付的。因此,虽说都是芝加哥警察,蓝区警察不会去红区巡逻协助治安,这就造成了同一个城市里犯罪率天壤之别的情况。
说来讽刺,美国联邦政府空拿着世界最大的武力,却一不能禁酒,二不能禁毒,三不能禁枪。
总而言之,枪支是一种保险。一方面起到威慑作用,一方面又起到自保自卫的作用。美国地广人稀和警力不足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枪击事件频发也是不争的事实。2019年8月4日的美国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这两起大规模枪击事件。连我们这些只是暂居美国的人都感到恐惧,以至于2个月以后我们去美国犯罪高发地区孟菲斯旅游,走在路上都提心吊胆。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美国家庭的门和窗户安装上了金属的防护栏。更何况长久居住在这些地区的美国人。
当然,也有它的副作用,为犯罪提供了杀伤力如此大的帮助。我们时常也会觉得在美国犯罪需要做的前期准备太少了。你不会知道迎面走来的人,会不会突然发疯掏出一把枪。
禁枪不是坏事,但美国的私人财产不可侵犯,哪怕是举全国之力,也不可违抗宪法的规定。美国的警察权力与义务的严重不对等。控制不住的黑枪市场。地方自治,警力分布不均匀等等。让美国的禁枪只能是局部的禁枪,这造成了比不禁枪更为严重的后果,驰禁。
备注,本文案例部分参考了O编辑文章。